宿舍服務:為面臨無家可歸人士及露宿者提供完善的家舍生活,更透過服務和分享福音,幫助他們解決困難,不再以街為家和達至生命成長。




申請入住條件
一) 須為男性之無家者,可以自行照顧日常生活。
二) 無不良嗜好,例如吸毒及軟性毒品等。
三) 精神病患者須在康復期間。
四) 入住宿舍前或須接受身體檢驗,費用由本會支付,或
五) 經醫院轉介者,須經醫生證明無任何傳染病。
六) 舍友需與同工合作制定住宿計劃,並同意被安排入住協會屬下不同的宿舍。
七) 舍友於入住後須參與有宿舍清潔工作及各類活動。
八) 舍友須每月按時繳交有關之費用,詳情可致電查詢。
   
申請辦法
一 ) 自行致電約見本會同工,經本會同工接見,認為符合條件者,即可安排入住。 電話 : 2788-0670 傳真 : 2779-2468
二 ) 可透過其他機構或團體轉介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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